藜荞远远地就明白大姐的意思,小跑着靠近,迅速生火,将午饭热一下。
三人在临近晚饭的时间吃午饭,也算是头一遭了。
所以,三人的速度都非常快,几乎吃出了残影。
一眨眼的功夫,锅里的食物消失不见。
藜麦摸了摸依旧觉得不满足的肚子,问道:
“晚饭吃什么?”
闻,藜荞准备洗锅的动作顿了一下,看了一眼天边的晚霞,提议道:
“要不然天黑之后吃点夜宵?”
说是提议,其实她觉得这已经是肯定的事。
果然,对面的藜麦听到这话,立即赞同地点点头。
同时还知道了有一顿餐食叫做夜宵,以后有机会可以多来几次。
至于藜菽,则要趁着天还没黑,尽快把黑熊给处理了。
藜麦看着藜菽靠近河岸的动作,也跟着上前,蹲在一旁,好奇地看着藜菽的一举一动。
藜菽努力控制好手中的刀,准备顺着腹部的伤口,将黑熊的皮完整地剥离下来。
藜麦注意到他小心翼翼的动作,好奇地问:
“你这是在干什么?”
“剥皮。黑熊的皮可以留下来鞣制,可以做成取暖的衣物。”
“那为什么野猪皮不可以?”
“野猪毛发稀疏,效果不是很好。”
藜菽一边耐心解释,一边忙活手里的事情。
藜麦回想了一下曾经猎杀的野猪,不得不承认藜菽的话说的有点道理。
说完皮毛,她对黑熊更感兴趣的是能够怎么吃。
这个问题一问出来,藜菽的情绪有着明显的变化,似乎有些激动,又有些不配的惭愧感。
“听说城里的老爷喜欢吃熊掌。”
熊掌
当然,
藜菽也仅仅是听说过而已。
毕竟他爹也没有猎杀过黑熊,县城近几年也没有出现过黑熊的身影。
只是他当初跟着爹爹一起去县城售卖猎物,曾经听过酒楼的掌柜提过一嘴的。
若是谁要能够给县太爷猎去黑熊,
直接赏赐一百两银子。
那可是一百两!
藜菽直至现在都不敢想象一百两有多少,
而这一百两仅仅是因为县太爷想要吃一口熊掌。
现在,
熊掌就在眼前。
他的内心一边渴望,想尝尝价值一百两的熊掌是什么滋味。
另一边却在唾弃自己,竟然肖想价值如此昂贵的吃食。
在他纠结时,
藜麦已经听清楚了他刚刚脱口而出的话,
直接挥动手里的刀,
利落地给黑熊的四只爪子来上一下。
原本挂在身体的四只熊掌瞬间落地,
源源不断的血水从伤口流出来。
她只看了一眼,迅速收回视线,
将熊掌串在刀上。
随后看着失神的藜菽,提醒道:
“我拿熊掌去给藜荞做了,你在这继续处理。”
等藜菽回过神来的时候,藜麦早已经离开了。
藜麦将刚刚得来的熊掌糖葫芦串展示给藜荞看,
嘱咐道:
“我们今晚夜宵就吃这个。”
看着血淋淋的画面,
藜荞下意识地想要闭眼,
但还是被刀上的庞然大物死死地牵引着目光。
一只只比自己头还大两倍的爪子,她还是第一次见到。
要把这种东西做成吃的,
她更是从未见过,
看着都有些不知道要怎么处理。
手脚无措的茫然感,藜麦一下子就发现了,忍不住解释道:
“藜菽说的,
熊身上最好吃的部分就是熊掌,趁着刚刚才死,
还新鲜,赶紧做了。”
说着,她直接将手里的刀递过去。
此一出,藜荞的脑子瞬间清醒过来,小心翼翼地从大姐的手中接过熊掌。
“哎呀!”
可是令她没想到的是,刀居然这么重,她差点一个不稳,直接将手里的东西全部摔在地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