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看着野狼的爪子就要抓住红马屁股的时候,那匹红马的整个身型,突然以极不符合他体型的灵巧,横着挪移了出去,像极了花式马术中的舞步,让野狼的利爪落了空。
不过事情还没完,就在野狼身体向下坠落的时候,红马的两只后蹄,突然闪电般的弹起,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踢到了野狼的腰部。
虽然一个食草一个食肉,但是两者之间的力气恰好是要反过来看的,在马蹄接触到野狼的腰部之后,那只野狼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厉的“呜咽”声,整个身体居然被腾空踢出了十几米开外。
这只野狼虽然个头不大,但也有十斤的样子,被红马一脚踢出了这么远,可见红马含愤之下,力气是如何之大了。
落在地上翻滚了几圈之后,那只野狼甚至连“呜咽”声都发不出来了,显然被这一脚踢得骨筋俱断、一命呜呼了。
俗话说铜头铁尾豆腐腰,说的就是狼这种生物,狼头是极为坚固的,一帮子打在上面,野狼一般都不会受到什么伤害,而它们的尾巴也是进攻的利器,往往在猎物不注意的时候,突然用尾巴给其致命一击。
但是狼的弱点却是在腰部,别说红马这千斤一脚踹上去了,就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拿着棍子打在上面,估计都能使其重伤倒地。
是以红马一脚之下,最先扑出的野狼顿时一命呜呼,两者之间动作的之快,看的一直用望远镜观察着的庄睿,差点都没反应过来,怎么眨眼功夫就胜负分出了呢?
“这……到底是谁是猎物,谁是猎手啊?”
看到这般情形,庄睿真是被震惊了,在自然界以弱凌强的事情并不少见,就像是兔子可以用后腿蹬死老鹰,但这些事情发生的几率是非常小的,几乎可以略过不计。
现在鲜活的一幕就出现在眼前,红马一脚之威,竟然直接踢死了这个大草原食物链最顶端的猎手,这差点就颠覆了庄睿对于马儿的认知。
庄睿以前对马儿的印象是任劳任怨,温顺安静,但是从来没有想到过,马儿居然还有如此暴虐的一面。
“在大草原上,是没有野狼敢于招惹马群的,兔子急了都会咬人,这马要是急了,不光是踢人,咬人也是会的……”
一旁的巴特尔此刻也是两眼放光的看着那匹红马,毫不掩饰目光中的喜爱之情,一般野马群在遇到数量比较少的狼群时,往往是万马奔腾,直接将其驱散掉,跑不过马群的自然就被踩死了。
但是现在这匹红马,居然和野狼玩单挑,并且还轻而易举的赢了,巴特尔在草原上生活了二三十年,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事情。
就在庄睿等人惊叹于红马的神骏时,后面的两匹草原狼,丝毫没有受到同伴身死的影响,分作两边奔到红马的身边,而且在一百多米外的草丛里,最后一只野狼也跑了出来。
巴特尔没拿望远镜,直到剩下的那两匹野狼窜至红马身边时,才被他给发现了,不由惊呼了一声:“不好,估计这马要吃亏……”
“不会吧?巴特尔大哥,以这红马的身高敏捷,一脚一个都踢死了……”
庄睿不以为然的摇了摇头,刚才那只狼连一个回合都没招架住,现在只多了一只狼,想必红马也不会放在心上的。
“你以为草原狼真的这么没用啊?”
巴特尔看了庄睿一眼,说道:“不行,咱们快点过去,要是红马受伤的话,对于咱们也是个机会……”
俗话说三狼伏虎五狼服熊,这句话的意思是,有三只狼在一起,就敢和老虎较劲,并且极有可能赢下来,而五只狼在一起的时候,就连力大无穷的熊瞎子也要退避三舍。
虽然这话有点夸张,但是说明了一个问题,草原狼一加一所产生的战斗力,并非是二那么简单的。
野狼群之所以能纵横草原数千年,主要还是它们在觅食猎物的时候,有一套非常完整的狩猎方式,就像人类在打仗的时候行军布阵一样进退有据。
就在巴特尔话声刚落的时候,两只野狼已经分作两边向红马扑了过去,一只在前面吸引红马的注意力,另外一只则是绕到红马屁股后面下起了黑爪。
果然,正如巴特尔所料的那样,红马顾前顾不了后,每每当它想扬起后蹄击溃后面那只野狼的时候,前面的却蓄势欲扑,搞的红马只能不断的躲闪,一时狼狈不堪。
两只野狼不断的侵扰,让红马连嘶鸣招呼同伴的机会都没有了,而周围的那些野马,则是出于草食动物对肉食动物的天然惧怕,没有一匹马儿敢于上前,反而向后退出了不少。
估计这红马要是有人的思维早就骂开了,不是骂那些同伴不帮手,而是责骂自个儿大意了,如果早先招呼这百多个手下一起冲过去的话,别说三只野狼,就是十只也都给踩死了,哪儿会落的如此窘境呀?
还好刚才红马的一蹄之威,使得两只野狼也不敢逼迫过甚,否则红马拼着受伤,也能踢死一只野狼,而这两只野狼的目的很明确,就是在等后面那个同伴的到来。
巴特尔接下赤血身上的包裹,从里